星期三, 4月 30, 2014

割闌尾


認真研究了一下割闌尾程序,簡單說就是下列四重點

(1) 2%提議

(2) 13%連署(不含2%提議人) ,連署時限為30

(3) 超過50%投票

(4) 有效票中超過50%同意罷免

然後發現台灣_公民窮得只剩下「基本投票權」,不含罷免權喔

非常鬱悶!割都割不掉,_吳慾牲就是個例子

拜託過去投闌尾的人啊

不要再說什麼選人不選黨的屁話啦

少了這些闌尾護航,馬還能獨裁嗎

這樣的社會氣氛,這樣天天「路過」的生活,怎麼持續啊

部分人造的孽為什麼整個台灣來承擔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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